一、主办单位:吃瓜网 羽毛球运动协会
二、指导单位:吃瓜网 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赞助单位: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北京星钰体育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18日、19日
2.地点:火星运动空间(梅江会展中心店)
六、比赛项目和组别
(一)青少年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U7组:201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U8组: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U9组: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U10组: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U11组: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U12组: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U13组: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U14组: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U15-17组: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二)成年组
A组:199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B组:1986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C组:1976年1月1日—1985年12月31日
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D组:1966年1月1日—1975年12月31日
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七、参赛办法
1.本次比赛面向全社会公开报名,只要符合各组别年龄段的本市及外省市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2.运动员在比赛期间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赛,并供组委会随时查验。
3.每名运动员最多可报名参加两个单项;青少年组别可以报名同年龄组或年龄相近大一岁的组别(如:U11只可兼报U12组参赛);成年组不允许跨年龄组参赛,最多报名两个单项。
4.本次比赛谢绝外籍运动员和专业运动员参赛(凡参加过体育总局或中国羽毛球协会主办或承办的全国青年锦标赛及以上级别的比赛,视为专业运动员),一经发现,不管是在公示期间或比赛期间,均按照弃权处理,并不退还报名费。
八、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执行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经中国羽协下发的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
2.比赛采用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单淘汰的比赛办法,每场比赛为11分三局二胜制,15分封顶。
3.弃权:比赛运动员按规定时间迟到超过5分钟者,被判该场比赛非正常弃权。
4.罢赛:因运动员、运动队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中断或运动员、运动队临场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 5 分钟者(经说服教育工作后,由裁判长计算时间)视为罢赛。造成罢赛事实的运动员,将被取消该项目比赛资格;对在比赛中不尽全力并消极比赛的运动员,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按照非正常弃权处理。
5.抽签:本次比赛采用华体汇电子计分系统抽签,抽签过程将全程录像。同一俱乐部名称必须完全相同,否则抽签时无法合理分开。
6.比赛用球:李宁D8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本次比赛奖励前八名(3、4名并列第三,5-8名并列第五)
2.报名12人(对)以上奖励前八名
报名8人(对)-11人(对)奖励前四名(并列第三)
不足8人(对)取消该项目或并到相邻组别(成年组取消设项)
第二名奖励:李宁球包、奖牌和证书
并列第三名奖励:李宁运动毛巾、奖牌和证书
并列第五名奖励:李宁运动头带、证书
十、参赛费用及缴费方式
1.竞赛服务费
青少年组:150元/项
成年组:180元/项,双打项目240元/对
2.报名截止后,一旦进入公示期,报名费不予退还(报名人数达到上限,随时终止报名)。
3.缴费信息:通过华体汇进行报名缴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4.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电话:(报名缴费成功,请务必添加报名联系人进入比赛群,以便报名结束后接收相关通知) 15522211235 (微信同号) 18522383093(微信同号)
赛事咨询电话:13132119763(田老师)
5.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6日17:00前,过时不予报名。
十一、保险
报名运动员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由天津羽协统一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运动员信息不准确,出现一切意外伤害事故(包括比赛期间往返途中),由运动员本人负责。
十二、比赛监督与裁判
比赛监督、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吃瓜网 羽毛球运动协会选派。
十三、其他
1.运动员申诉只能向临场裁判员提出,出现质问发球裁判员或司线员的行为,裁判员视情节可按行为不端对当事人予以处罚。教练员申诉应向裁判长提出,如果出现质问裁判员或向运动员传递信号,裁判长视情节可按违反“行为规范”对其进行处罚。
2.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俱乐部及运动员,我们将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由吃瓜网 羽毛球运动协会解释。